根据工作安排,爆破研究院拟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科研绩效核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核算范围
(一)已完成2022年度聘期考核的专职科研人员,聘期内取得的有关科研业绩(不包含已获学校科研奖励的科研业绩)。
(二)研究院其他人员2022年度取得的有关科研业绩。
(三)校内外其他人员2022年度取得的有关高质量科研成果。
二、核算依据和认定标准
(一)《江汉大学湖北(武汉)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科研绩效核算与发放办法(试行)》(爆破院[2022]5号)(见附件1)。
(二)《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(试行)》(江校科[2021]25号)(见附件2)。
三、核算要求
(一)科研绩效实行个人申报、研究院审核、择优奖励。
(二)科研业绩须与“爆破作用机理与分析测试技术”“爆破效应精细控制理论与技术”“智能爆破新材料与新技术”3个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。
(三)科研绩效为一次性奖励,多人完成的科研业绩,由项目负责人、团队负责人、成果第一完成人(或通讯联系人)申报,并按参与人员的贡献自主分配。
(四)论文类高质量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须为“精细爆破国家重点实验室”或“爆破工程湖北省重点实验室”。
五、工作安排
(一)2022年度科研绩效核算采取电子申报,请申报人认真填写《2022年度爆破研究院科研绩效业绩统计表》(格式见附件3),并将统计表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电子版(PDF或JPG格式)打包发送至825513095@qq.com。
(二)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,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联系人:胡亚婷 13971297013/84751109。
湖北(武汉)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
2023年3月24日
附件1:江汉大学湖北(武汉)爆炸与爆破技术研究院科研绩效核算与发放办法(试行).pdf
附件2: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(试行)》(江校科[2021]25号).pdf